2008年上半年,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运行平稳,基金支出结构合理,参合群众就诊及时足额获得了医药补偿费用,呈现良好态势。
一是参合率稳步提高。全县参合人员92.65万人,参合率97.13%,较2007年的85.37%上升了11.76个百分点,在全市位居第二。
二是筹资总额大幅增加。全年筹集新农合基金总额为8338.34万元(2007年为3827.24万元),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705.93万元,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335.34万元,县财政补助资金370.59万元,农民个人筹资926.48万元。
三是基金支出结构合理及时。补偿参合人员医药费用总额为2201.82万元(已结算录入专网数据),资金使用率为26.41%。其中住院补偿1541.23万元,占总额的70.00%;普通门诊补偿629.13万元,占总额的28.57%;特殊门诊补偿31.46万元,占总额的1.43%。截止2008年7月15日,县合管办、县财政局已审核、支付基金2136.74万元,确保了参合人员就诊补偿费用能及时足额获得,大大缩短了审核支付进程。
四是病员及补偿资金流向合理。参合农民住院主要选择乡镇卫生院,占62.25%;其次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,占29.51%;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仅占8.24%。参合农民普通门诊主要选择村卫生室,占78.51%;其次为乡镇卫生院,占20.60%;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0.89%。参合农民特殊门诊主要选择乡镇卫生院,占78.99%;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21.01%。住院补偿资金主要流向乡镇卫生院,占56.99%;其次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,占28.24%;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占14.77%。普通门诊补偿资金主要流向村卫生室,占74.79%;其次为乡镇卫生院,占23.93%;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仅占1.28%。特殊门诊补偿资金主要流向乡镇卫生院,占63.16%;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36.84%。
五是加强督查工作力度。自2008年1月以来,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、乡镇合管办、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展开了全面督导检查,同时对重大举报案件进行了查处。截止2008年7月2日,已完成72个单位的督导工作,发出《督查意见书》70份,处理违规案件21件(次),对9个单位进行了处理,追回基金2227.48元,收取医疗机构赔偿资金11559.56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