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节县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
2008年外贸促进发展资金实施项目申报的通知
奉外经委通〔2008〕3号
各相关企业:
2005年9月,重庆市外经贸委、奉节县人民政府签署了《关于共同推动三峡库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综合试验县的合作备忘录》。3年来,我县获得外经贸促进资金支持416万元,企业配套资金近2000万,13家企业、28个项目获得了项目资金补贴,对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,继2005年我县在外资引进、外贸出口和外派劳务三个方面取得零的突破后,2007年我县开放型经济建设由2005年在全市排名37位跃升到13位,并获得市政府“开放型经济先进县”表彰。为充分发挥该项资金的效能,公开、公正、规范、科学运用好外经贸易发展促进项目资金,让更多的企业、更好的项目获得支持,进一步促进我县开放型经济建设,今年我县外经贸促进资金项目使用补贴将严格按照“项目实施、申报、审核、公示、审批”的程序。公正、公开进行,接受社会监督。
现就2008年度外贸发展促进项目资金实施项目申报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、审核
1、申报时间:9月30日前
2、申报地点:县外经贸委经贸信息科(县府125室 电话56557131)
3、县外经贸委根据申报项目,组织对项目实施检查评估。
4、县外经贸委会同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,对评审合格项目予以支持。
二、使用方向及用途:
1、支持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进行的办展、参展、组团、促销、广告宣传、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营销活动。
2、促进出口产品的结构调整,扩大出口规模。支持奉节县高新技术产品、提升农产品出口附加值和重点地方出口产品的开发,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。
3、资助重大外经贸项目的科学论证以及重点商品、重点市场的研究。
4、建立外经贸企业扩大出口的支持体系。支持成套机电设备出口。
5、支持开展劳务输出、国际工程承包、境外投资等其他外经项目。
6、境外招商引资、利用外资等项目。
三、申请使用资金单位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(一式三份)
1、项目申请书;
2、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;
3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4、上年度及本年度资产负债表;
5、出具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及项目实施或验收报告书;
6、其他相关资料。
四、逾期没报或材料没报齐的项目,视同主动放弃。
二OO八年七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