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农村劳动力“内转”已成为安置就业主渠道。通过招商办企业、实施农业产业化基地及地灾治理、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,安置农村劳动力10万余人。
二是劳务中介公司和经纪人劳务输出主体地位日益显现。按照市场化运作、政府牵线搭桥的模式,充分发挥劳务中介公司和经纪人的积极作用,仅上半年就新增劳务输出12641 人。
三是劳务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。实施培训指标统一管理使用,培训内容统筹安排,部门和劳务机构自主培训、自主招生,严格培训监督管理,使培训对象学得懂、用得上、输得出、转得走,培训质量显著提高。
四是劳务维权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。成立了跨地区、跨行业的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维权中心,形成了立体式农民维权网络。承办了深圳南山“2.27”火灾事故等特大、重大及普通维权案件268起,办理农民工养老保险210人,工伤保险22423人。
五是劳务经济工作队伍素质显著提高。配齐劳务经济工作人员,加强了劳务经济业务集中培训,劳务经济工作队伍素质实现了质的飞越。